永济维修木工电器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地打
2024年07月31日 雪梨资讯
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工伤保险没有缴纳……
工地打工受伤 劳动者及家属该如何维权
劳动保障部门: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,依法向建筑方索赔
运城晚报讯(记者 祁克宁 范楚乔)临近年关,关于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再次成为热点。12月12日,市劳动监察大队成功处置了一起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。农民工陈某拿到拖欠一年之久的薪资,满心欢喜。欢喜之余,陈某也十分惆怅。他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造成左手(利手)受伤,因没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治疗,左手至今无法恢复,需进一步接受治疗。
陈某,30岁,永济人,今年在市区金鑫滨湖一号建筑工地从事木工支模工作。原本指望着靠自己的劳动养家糊口,但不幸的是,在施工过程中,陈某左手的三根手指受伤。事发后,包工头魏某将陈某带到工地附近一小诊所就诊。
治疗一个月后,陈某感觉受伤的手仍不见好转,便前往市中心医院就医。他被告知,伤处需进行二次手术,费用近2万元(不包括住院费等)。面对巨额医疗费用,陈某找到魏某,要求其支付拖欠一年之久的工资,并对工伤进行赔偿。然而,魏某一直找借口,拖着不给工资,双方关于赔偿事宜也没有谈拢。为此,陈某将情况反映至市劳动监察大队。
经劳动监察部门执法,魏某将拖欠陈某的工资结清。而对于工伤赔偿,劳动监察部门在协调过程中得知,该用人单位根本就没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,导致劳动者受工伤之后,一直得不到妥善的康复治疗。在协调过程中,用人单位愿意私下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赔偿金,用于康复治疗。
但是,在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协商过程中,用人单位仅以5万元了事。对此,陈某认为赔偿偏低,考虑到自己是在工地干活时受伤,属于工伤,应该得到工伤保险赔付。但为了尽快治疗,只好答应。令他产生更多顾虑是,自己的左手(利手)以后难以恢复,甚至会留下残疾,没有工伤保险可咋办?
对此,市人社局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说,在本案中,包工头(自然人)不具备合法的用工资格,无施工资质;建设单位的建筑单位为陈某的用工单位,建筑单位在发包时未依法对建筑资质进行审查,便将工程(部分)发包给包工头。根据法律规定,建筑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事故赔偿的主要责任。劳动者及家属需要维权,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,依法向建筑单位索赔工伤损失。
短评:
合法用工 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
记者 祁克宁
每到年关,农民工讨薪的问题就会成为社会热点。而大多讨薪者的背后,都折射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不尊重——不签劳动合同。因为没有合同,劳动者维权受到了一定的阻力。为此,中央、省、市各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,合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。
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,本身就违反劳动法。而不签订合同的背后,一方面透露出一些商家逐利的本性,另一方面也透露出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的漏洞和死角。
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。为了实现中国梦,许多农民工兄弟告别父母、儿女,孤身来到城市打工。他们希望通过辛勤的劳动,为自己的小家增添幸福。他们更希望通过契约精神,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。而个别用人单位却丝毫不遵守相关法律规定,钻空子,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,不缴纳相关保险,打着自己节约成本的算盘,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
没有保障,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?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。为打击非法用工,党和政府多次出台相关政策。对于一些非法用工单位,相关部门也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将其清除,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
在此,希望劳动部门能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,对建筑工地等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严格监管,当好人民群众的守护者,切实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。
(编辑 吴琪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