庭外阳台养花盐城高新区巡回法庭社区开庭促
2024年08月20日 雪梨资讯
“我们是盐城高新区巡回法庭,今天在这里开庭审理原告陈某与被告蔡某物件脱落、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。下面进行法庭调查……”。这是盐城高新区巡回法庭9月8日上午在盐渎街道福才社区审判点开庭审理案件的一个镜头。
这天早上,盐城高新区巡回法庭和福才社区工作人员将会议室设置成临时法庭,悬挂了横幅和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,审判员、书记员、原、被告席位排放有序。上午8时40分,审判人员准时开庭审案,宣布法庭纪律,举行法庭调查,法庭辩论,原被告作最后陈述以及庭外调解。居住在福才社区综合楼一楼层和三楼层的陈某、蔡某本是好邻居,怎么会闹上法庭的呢?
事情原来是这样的,今年2月10日,原告陈某停放在综合楼下的轿车被坠落的花盆砸坏挡风玻璃。该综合楼的二楼阳台封闭,三楼蔡某家的阳台未封闭,且种有花卉,原告陈某认为砸坏其车辆挡风玻璃的花盆系被告蔡某家的,遂与被告一起至修理厂修理车辆,原告自行支付修理费3000元。事后,被告蔡某仍在阳台上种植花卉,原告陈某认为被告蔡某没有安全意识,并一纸诉状将蔡某告到高新区巡回法庭,要求被告赔偿车辆损失500元,改正其在阳台上种植花草的不安全行为。法庭审理认为,本案证据确凿,事实清楚,本可立即审判,但考虑到原被告双方主动提出愿意庭外调解,撤回诉状,法庭通过庭外调解,原告谅解了被告,放弃了赔偿诉求,双方握手言和,被告蔡某表示吸取教训,今后一定注意安全意识,封好阳台,杜绝物件坠落现象的发生,确保万无一失。(王成 浦俊兵 高静 刘丛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