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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华楼上养狗好吗同创文明城金华人这些不文

2025年10月22日 雪梨资讯

狗狗是很多婺城市民的生活伴侣,小区、公园等场所,总能看到狗狗如影随形,但遛狗不牵绳、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狗行为,不仅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公共安全,也破坏了城市环境,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。

从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,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切实加强市区养犬管理,提升市民文明养犬素养,保障公共安全,我市首部关于养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《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》已于近日经省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,将在今年12月31日正式实施,这意味着市民在生活中遇到的“狗患”问题,处理上将有法律依据。

新规实施

给养狗人“立规矩”

遛狗不牵绳、犬只随地便溺等行为只是目前众多“狗患”问题的缩影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他们经常会收到养犬扰民相关的投诉,市民反应的问题集中在恶犬伤人、犬吠扰民和犬便污染。

为切实解决“狗患”问题,8月13日,金华颁布了《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并于今年12月31日正式实施。《规定》共30条,对禁养规定、养犬条件、养犬行为规范、犬只禁入区域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,给养狗人“立规矩”。

未来,我市养犬管理将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管理模式。重点管理区主要是指本市城市建成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、中心镇建成区及经济开发区、工业园区等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。在重点管理区内,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,除因辅助、导盲、导听等需要饲养大型服务犬外,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;单位除因护卫需要外禁止养犬。此外,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的,每一户籍和每一固定居住场所限养一只。

对于市民最为关注的养犬行为规范,《规定》从七个方面作出相应规范。其中,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外出时,应当为犬只佩戴犬牌,且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采取装入犬袋、犬笼等防止伤害他人的措施。在楼道、电梯及人员密集场所,应当采取怀抱犬只、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等措施。此外,不得携带犬只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,携带犬只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,应当征得驾驶人员的同意。当然,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除外。

《规定》还明确规定了犬只禁入区域,包括党政机关、医疗机构、学校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城市展览馆、体育场馆、影剧院、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和设置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场所。

违反养犬行为规范和违反犬只禁入区域规定的,根据情节轻重,将由养犬主管部门给予警告、罚款、没收犬只等处罚。

对于养犬的登记、延续登记和注销,《规定》按照“最多跑一次”的改革精神,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,以提高养犬人申办时效。

开展婺城区市区犬只、畜禽大排查活动,摸清养犬底数,了解犬只养殖场所、诊疗机构、宠物商店等经营单位情况;按照“最多跑一次改革”要求,优化现有养犬登记办证流程,开展上门服务活动,方便市民犬只免疫和登记办证。“目前,我们已经开展了多次‘犬只办证进社区’活动,市民只需带上养犬人户口本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,还有狗狗的二村彩色照片,现场填写犬只登记表(如果注射过狂犬病疫苗的,需提供免疫证明),即可现场办证。”赵大鹏说。

当前,金华正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这是一场对全民素质的大考,更是对金华各项创建细节的大考,赵大鹏表示,接下来,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各部门,群策群力,通过一系列举措,彻底消除城市“犬患”,促进市民依法、文明、科学养犬和禁养畜禽,进一步营造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,全方位提升城市形象,同时也希望全体市民自觉加入到整治行动中来,从自我做起,从规范养犬做起,为创建文明金华而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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