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福永新房装修日前漳平法院永福法庭成功
2025年10月24日 雪梨资讯
日前,漳平法院永福法庭成功调撤18起承揽合同纠纷,各被告均同意向原告支付拖欠了5年的房屋装修款,同时法庭还督促原告向被告履行房屋修缮行为。至此,缠绕原、被告5年多的涉房屋装修矛盾纠纷圆满解决。
案情简介
原告李某是专门从事房屋装饰装修工作。2015年,李某与永福镇清源村民委员会签订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》,合同约定:由李某承包清源村移民新村外墙、屋面装修项目工程,合计19户,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90%,剩余10%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,质保金预留期为半年,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28天内一次付清。合同签订后,李某进场施工,并于2015年10月10日竣工。2016年,19户移民户便搬入新房。由于房屋装修存在部分瑕疵,其中18户居民都拒绝支付部分装修款,原告未收回的工程款少的一户为几万,多的一户达20多万。为解决此纠纷,李某曾多次与18户移民户及村委会协商未果,最终将18户移民户及村委会告上法庭,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。
立案后,承办法官秉承“调解优先、以调促和”的原则,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通过向双方当事人宣讲有关法律法规知识,晓之以情,动之以理,最后,18户移民户均同意向李某支付房屋装修款,其中李某主动撤诉17件,法院出具调解书1件。同时法庭还督促李某对被告房屋存在瑕疵部分尽快进行修缮,李某表示立即进行修缮,并同意延长质保期。
在法官的努力下,18起承揽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,实现了案结事了,当事人也表示满意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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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内容来源:漳平法院(文:朱经炜、刘清萍、连云宏),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